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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班组”评比活动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3/11/20  来源:六安市自来水公司  作者:信息员    [ 关 闭 ]

各科室、分公司、水厂,各所、队、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在全公司上下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司“文明科室”、“文明班组”评比活动。现将评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司“文明科室”、“文明班组”评比工作,由公司创建精神文明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评选范围

        文明科室:机关各科室、厂部办公室、各分公司机关、工程公司各安装处 、各营业所

       文明班组:公司范围内班组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科室”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科室成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党性观念强,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干部学习日制度落实,科室成员参加学习活动一年不少于12次。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组织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科室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较好发挥。

        2.业务工作成效显著。认真履科室工作职责,办事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内部职责范围和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制度健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业务工作在公司领先,并受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表彰和肯定。

        3.道德风尚健康良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踊跃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和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作风务实,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科室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无违法违纪现象。

        4.团结协作关系和谐。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科室内部团结,识大体,顾大局,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强,热情服务和乐于奉献。科室间、同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尊重,配合默契,上下关系融洽和谐。

        5.举止文明环境整洁。科室学习、工作秩序良好,文明用语、文明服务、文明办公,态度热情,解答耐心,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良现象。室内外无杂物、尘垢,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放置有序,卫生责任区保持整洁。严格执行节电、节水、节约办公用品等管理制度。

        6.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创建“文明科室”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有创新、有成效。建立健全创建长效机制,纳入科室工作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积极参加各级文明创建活动,注重公司文化建设,成果突出,成效显著。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年度“文明科室”的评选:

      (1)科室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

      (2)服务对象有重大投诉并查实;

      (3)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

      (4)其他不符合“文明科室”条件的。

      (二)“文明班组”评选标准

        1.工作学习好。人员技术精、业务熟,工作积极,责任感强,办事快捷高效,办公缜密细致,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学习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学风端正,学以致用成效明显。

        2.办公纪律好。文明礼貌,服务优良,不喧哗、不吵闹、不闲谈、不上网聊天、不玩游戏;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不擅自离岗。

        3.团结协作好。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乐于奉献的风气浓厚,比学赶帮超意识强,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积极发扬团队精神。

        4.卫生环境好。地面洁净,窗明几净,无积灰、蛛网,无卫生死角,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5.公物管理好。爱护公共财物,用好管好电脑、空调等电器,运行机组无污垢,维修工具摆放有序。节约水电。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年度“文明班组”评比: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的;

      (2)完成工作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延误的;造成恶劣影响

      (3)班组成员受到各类警告或任何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实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

      (4)服务对象有重大投诉并查实的;

        四、评选程序

        1.自评申报(2013年12 月上旬)。各科室、各班组在自评“文明科室”、“文明班组”的基础上,向公司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材料。

        2.组织公示(2013年12月中旬)。公司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对申报科室、班组材料进行公示,在公司主要对外窗口前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考核验收(2013年12月下旬)。公司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参评科室、班组查看现场;考核情况汇总,初步确定推荐命名名单。

        4.审批命名(2014年元月)。根据综合考核验收和公示情况,由公司创建精神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评定命名。

       五、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公司“文明科室”、“文明班组”,今年是第一次组织,以后将每年进行。评选中要以年度工作表现为依据,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底进行总评,并结合年度工作总结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各科室要把评选“文明科室”、“文明班组”作为转变公司作风、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2.严格掌握标准。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创建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文明科室”“ 文明班组”考评细则,认真抓好申报准备工作。评比中以科室、班组为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文明科室”评3个,“文明班组”评5个。“文明室”将授予明显表示的标牌,并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实行流动制,凡当年没再被评为“文明科室” 文明班组”的单位,要摘取上年“文明处科室”“文明班组””的流动标牌。

      3.及时推荐申报。请各科室、各班组在2013年 上旬份完成“文明科室”、“文明班组”的自评,并于 2013年12月底将本科室、班组申报材料及科室创建工作总结上报公司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公司创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组织评定,逾期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