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威信,结合中共六安市委六发[2013]5号文件规定及郭强局长对公司新一届班子成员提出的要求,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就加强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领导、中层干部要深入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公司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职尽责,加强管理,做好部门工作。
三、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外兼职,一经查实,公司将责成其留职停薪。
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承接与自来水相关的业务(如私接水、二次供水设备购置安装、消防设施安装等),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免职处罚。
五、公司班子成员配偶子女不得承包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大型物资采购。
六、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除抢修车辆,所有车辆按时归位。
七、遵守劳动纪律,带头执行《六安市自来水公司考勤制度》,严格执行按时签到制度。
八、严格执行中午禁酒规定。
欢迎广大职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城管局纪工委:3377796;
公司纪委:3632222
特此通知
六安市自来水公司
2013年8月14日